为进一步支持上海大学本科生书院的建设发展,激励全体本科生在书院培养平台不断进取,成为信念坚定、品德优良、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同时进一步推进中国银行与上海大学的合作走向深化,中国银行于2023年起在上海大学设立“卓越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能够代表和彰显书院文化特色的优秀书院、班级、学生组织和个人。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中国银行·上海大学卓越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机构
设立泮池书院中国银行·上海大学卓越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奖学金评审细则、审核评定结果;统筹协调、监督评审工作
二、评奖对象
上海大学本科生泮池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学生组织。
三、奖项设置
1. 卓越个人类:
(1) 书院文化先锋奖:积极参与书院文创产品设计,在弘扬、传播书院文化方面有卓越贡献的学生。
(2) 书院空间园丁奖:积极参与书院空间美化、运营维护,为打造书院公共空间贡献力量的学生。
(3) 书院自治模范奖:在书院各类学生自治组织、各类文化建设活动的组织策划中表现出良好的沟通协调和领导能力,得到师生一致认可的学生骨干。
(4) 书院志愿奉献奖:主动参与书院建设志愿工作的学生骨干,积极服务师生,表现突出的学生。
2. 卓越集体类:
(1)荣誉班级奖:学习成绩优秀、集体凝聚力强、班级建设有特色,能够彰显书院文化特色,代表书院班级建设标杆的行政班级。注:本学年本科生书院“荣誉班级”评选结果已于2024年4月公布,详见《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班级荣誉系列评选结果的通知》(学工办、武装部〔2024〕22号)。
(2) 卓越团队奖(楼管会、自管会、社团等学生组织):学习成绩优良,活动组织卓有成效,在学生中间具有广泛影响力。各书院可评选推荐1-2个学生组织。
四、评奖资格
1. 卓越个人类: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业成绩优秀,当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小于课程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且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书院组织的课外人才培养活动,勤奋向上,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
2. 卓越集体类: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开展集体建设,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
(2)集体成员凝聚力强,工作积极有效,为学校书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同类型集体中起到标杆引领作用。
五、评奖流程
卓越个人类奖项由各学院按照评奖要求及分配名额组织初评,上报评审小组复评;卓越集体类奖项由书院统一提交申请。
1.成立书院评审小组,依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评选通知及分配名额,制定各书院评审细则(8月29日-8月30日);
2.学生个人或集体负责人按评审要求进行申报,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单份)上交至学院,申请人应认真、规范、严谨地填写相关表格,在截止日期前将上述全部申请材料完成(8月31日-9月3日);
3.学院对卓越个人类奖项进行初评并将结果上报至书院(9月4日-9月8日);
4.书院评审小组对卓越个人类奖项以及卓越集体类奖项中卓越团队奖进行复评(9月9日-9月10日),产生推荐名单并在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书院将评审材料上报至本科生书院管理中心审核(9月14日),并由中国银行、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9月中旬)。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评选中要注意参评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结合奖项要求重点衡量学生在书院的突出表现,侧重于积极参与书院活动且具有良好的示范性和影响力。为考虑到奖项的覆盖面,所参评学生最终仅能获得一项卓越个人类奖学金。
附表:卓越书院奖学金(个人类)推荐名额
书院 | 书院文化 先锋奖 | 书院空间 园丁奖 | 书院自治模范奖 | 书院志愿奉献奖 |
泮池书院 | 2 | 2 | 2 | 4 |
上海大学泮池书院
2024年8月29日